“原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只是看‘对错’,还要想‘未来’。”10月13日上午,来自钟秀学校二十余名学生及老师走进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以“刘某某故意伤害拟不起诉案件”模拟听证为主题的沉浸式检察开放日,让“未成年犯罪”“不起诉决定”这些专业词汇,变成了触手可及的思考。
在参观了鹤城检察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办案工作区、听证室等场所,简要了解检察工作流程后,这场特殊的“模拟听证”拉开序幕,扮演“听证员”“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同学们尽职尽责地扮演着“检察官”“律师”“犯罪嫌疑人”等角色:
“刘某某表示他后悔了,而且也吸取了教训,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刘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又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社会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承办人意见是拟对刘明作相对不起诉。”
“我这次真的认识到打人的严重性,以后不会再这么冲动了,对于我给同学带来的伤害表示深深的歉意,我也一定会珍惜这次机会以后不会再犯。”
模拟听证结束后,讨论声在听证室里此起彼伏。“我之前觉得‘打架赔钱就行’,现在才知道,一时冲动可能留下案底,影响以后上学、找工作。”
“最意外的是检察官说‘挽救比惩罚更重要’,原来法律对我们未成年人,不是只有严厉,还有保护。”
“遇到矛盾要冷静,别让冲动毁了自己。”
这场模拟听证,没有激烈的庭审对抗,却让同学们们读懂了法律的温度。比起单纯讲解法条,这样的模拟听证能让未成年人更直观地理解“未成年犯罪治理”的意义——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不是对错误的纵容,而是用“教育、感化、挽救”的方式,帮迷途的孩子重新找到人生方向。而对更多学生来说,这场特殊的法治课,早已在心里种下“敬畏法律、克制冲动”的种子。
(一审 刘皆妤;二审 杨晓军;三审 彭银梅)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鹤城检察 王前
编辑:小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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