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划出了清晰的红线,为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迈出关键步伐。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工干部要以系统性思维构建教育筑基、制度固本、激励铸魂体系,推动廉洁履职要求转化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坚持思想引领筑基,构筑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思想清醒是政治坚定的前提。要把理论武装作为落实《规定》的首要工程,将《规定》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支部主题党日常态学、乡镇党校培训系统学,推动廉洁意识融入日常。要精准施策实现学习全覆盖,组织《规定》明确的五类主体全员参学,推动执行者精准掌握履职规范与纪律边界,监督者系统梳理监督重点与防控要点。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对照《规定》52项具体要求逐条研读,结合有关要求开展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通过廉政党课、案例剖析、廉政谈话等形式,引导基层干部将纪律要求内化为价值准则。
坚持制度创新固本,打造闭环运行的权力笼子。制度治党是管根本、利长远的治理之策。要把握制度供给的精准性,针对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制定权力运行“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规定》与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等既有制度有机衔接,形成权责对等的工作闭环。要以具体工作质效和群众真实感受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根本标尺,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履职实效评估等方式检验学习转化成效,重点查看村级议事决策是否规范、群众诉求响应是否及时、干部作风是否务实,推动纪律意识从理论认知转化为行为自觉。
坚持激励保障铸魂,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坚持辩证统一方法论,用好考核“指挥棒”,做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建立“双向激励”机制,既明确纪律红线,又设立干事创业的“安全区”,细化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消除“洗碗效应”带来的思想顾虑。构建精神激励与物质保障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将廉洁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先评优体系,探索建立村干部待遇保障正常增长机制。培育“亲清有为”的政治文化,通过典型选树、文化浸润等方式,营造崇廉尚实的浓厚氛围,让廉洁履职成为基层干部的价值追求。
(一审 蒲淼;二审 杨晓军;三审 彭银梅)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郑春林
编辑:蒲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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