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深入组织实施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正风肃纪、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持续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前车之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是有效的思想“清醒剂”。深化警示教育,首先要抓住深入思想学习这个前提基础。既要原原本本研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范,更要从《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深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要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群体教育对象的特点,量身定制警示教育内容。同时,创新形式载体,创新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运用各种典型案例,开展情景式、沉浸式、交互式警示教育,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震慑性,避免“照本宣科”,走过场,真正推动党员干部持续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
要深化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以案为鉴是强化纪律震慑的关键一招。现实中,有的觉得“吃点喝点”是“人情往来”无伤大雅;有的认为“迎来送往”是“工作需要”,还有的把“八小时外”当成“监督盲区”。警示教育的力量,就是通过常态化通报违纪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感到执纪从严、震慑常在,使自己形成不敢腐的思想认识。要充分挖掘警示教育资源,运用违纪违法干部的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注重“身边事”的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效果。
要健全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也要始终坚持常抓不懈。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警示教育融入干部选育管用的全链条,在选拔任用中加强廉政把关,在日常监督中紧盯“隐形变异”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深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要推动警示教育与制度建设同频共振,通过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等制度规范,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建立“八小时外”社交圈监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要建立“查办案件、警示教育、整改提升”工作闭环,将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要推动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针对村(社区)干部特点,制作警示教育微视频、廉政快板等通俗化载体,打通廉政教育“最后一公里”。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郑春林
编辑:小布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