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鹤城区天星坪金鼎学校教学楼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的隐患问题未及时整改消除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处以罚款18500元的行政处罚。
因整改期限届满,鹤城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怀化市鹤城区天星坪金鼎学校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经实地检查,该学校教学楼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的隐患问题未及时整改消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版)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3﹞35 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怀化市鹤城区天星坪金鼎学校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火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主要功能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的安全疏散提供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作为安全疏散设施,是“打通生命通道”的重要一环,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障你我消防安全。
(一审 滕靖茹;二审 曾翔;三审 杨晓军)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王佳慧
编辑:小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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