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从3月29日起,怀化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即个人账户可共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罗溶是怀化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得知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上线后,她立马在“湘医保”微信小程序上完成了家庭成员身份绑定,便于今后给家人使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需要在“湘医保”微信小程序在线与家人绑定“亲情账户”。完成家庭成员身份绑定后,家庭成员即可在就医购药时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绑定人与被绑定人均须是怀化市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绑定人须为怀化市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怀化市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具有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可用于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社保卡”,或者“共用门诊报销额度”,而是个人账户里的累计资金可以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
(一审 杨立群;二审 杨晓军;三审 杨文彬)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陈冲
编辑:刘皆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