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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红十字会关于发展团体会员的公示
2023-06-08 14:26:12 字号:

为贯彻落实《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区红十字会会员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鹤政办函〔2023〕10号)精神,进一步动员和凝聚人道力量,强化鹤城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红十字会积极推进团体会员发展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各机关、事业单位踊跃报名、积极申请,截至目前已有二十五家单位向区红十字会提出申请成为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经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拟发展以下25家单位为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见附表)。现将单位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区红十字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6月15日;

联系电话:0745-2245067;

附件:鹤城区申请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公示表

怀化市鹤城区红十字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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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城融媒

编辑: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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