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全市现已推行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政策。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若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可实现“零首付”购房,并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及办理按月还贷、对冲还贷等业务。

按照新政策,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怀化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时,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将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若账户余额足够,即可实现“零首付”购房,之后仍可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办理按月还贷与对冲还贷业务。
这项新政打破了以往“先付款、后提取”的传统模式,通过流程再造与部门协同,盘活了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进一步降低了购房门槛。
(一审 滕靖茹;二审 杨晓军;三审 覃生敢)


来源:鹤城融媒
作者:陈冲
编辑:滕靖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