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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外出垂钓溺水身亡起纷争 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创和谐
2018-05-14 17:05:21 字号:

  红网鹤城区分站5月14日讯 5月4日上午,怀化某学院学生李某、劳某、苏某三人到中方县泸阳下坪梯子蹬水库钓鱼,李某不慎落水溺亡。死者父母认为死者系在校就读期间发生的死亡,要求学校赔偿30余万元,校方认为李某等人未经请假,系私自外出行为,何况死者已满20岁,作为成年人对外出偏僻、荒无人烟的水库钓鱼存在风险应该有足够的认知,对李某的意外事故校方没有任何过错,不存在任何的赔偿。家属情绪非常激动,矛盾一度激化,坨院司法所对家属情绪进行安抚的基础上,根据《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指出校方在李某溺亡一事上没有责任,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反复调解,最终学校方面处于人道主义给予了死者家属适当的补偿。

  在此,坨院司法所要提醒各位爱好垂钓的朋友,“水”祸猛于虎,钓鱼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到江、河、湖泊、水库垂钓,钓位不要选在陡岸、深水处及其他危险地段,以免发生溺水。

  随着气温日渐炎热和暑假的即将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多发期,坨院司法所近期对辖区的中小学、大学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的普法宣传,就怎样防止溺水事故、有人溺水该如何救护等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发放“防溺水”等宣传资料共计3000余份,接受宣传的学生达6000余人。

来源: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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