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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拟表彰全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人
2018-05-02 16:15:52 字号:

  红网鹤城区分站5月2日讯(记者 左锦锋)4月25日至5月2日,鹤城对20名全区首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

  此次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范围主要是在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鹤城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廖明宪介绍,这次区委、区政府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人选要求特别严格,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选必须具有以下条件:第一,有优秀的政治素质,要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第二,要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要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在社会群众中间要有良好的声誉;第三,要有突出的个人业绩,在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要做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第四,要有广泛的群众认可,要有良好的知名度、美誉度,在广大群众中间得到充分肯定和赞同。

  据了解,此次20名拟表彰对象中职工劳模10名,占50%;先进工作者6名,占30%;农民劳模4名,占20%。

来源: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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