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鹤城区分站4月3日讯(记者 刘银师)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3月30日全天,鹤城区纪委、监察委和机关事务局组成督查组一行对全区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成员手持电子手持式激光测距仪,逐间测量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对照领导干部名单,核对办公室实际使用人员姓名、职务、职级;对照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详细填报办公用房面积督查登记表,办公室实际使用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督查组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按编制严格核定办公用房面积,并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各乡镇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严禁将“六小一中心”作为办公用房使用;严禁违规配置和使用卫生间。
目前,督查组一行未发现办公用房超标严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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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