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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至11月:违反怀化城区禁燃规定被拘留12人
2017-12-13 17:02:03 字号:

  红网鹤城区分站12月13日讯(记者 肖鹏 通讯员 龙慧)12月12日,记者从怀化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巡查执法大队获悉,今年5月18日起,怀化出台最严“禁燃令“,城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违反城区禁燃规定的个人依法进行拘留,截止到11月底,共依法拘留12人。

  据悉,自2016年1月起,怀化主城区实施禁燃规定近两年来,通过广泛宣传禁燃规定,现在在怀化主城区中心,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较之以往大幅减少,但是仍有一部分市民在操办红白喜事时燃放烟花爆竹,不仅造成空气污染,同时也影响了市民正常生活。2016年1月,鹤城区专门成立了怀化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巡查执法大队,并从区直相关部门抽调15名精干执法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巡查工作,每天均有专人通过设置城区两个制高点对禁燃情况进行全天候观察,一旦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立即进行处理。

  据了解,怀化城区全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国庆节当天和春节除夕到正月十五,全年仅有十六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均属于禁燃时间,怀化主城区禁燃区域为怀化绕城高速环线以内鹤城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含怀化河西经开区),没有划定为禁止燃放的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据怀化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巡查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大队将继续加强日常禁燃巡逻执法,如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执法部门将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燃放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同时广大市民也可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2213996或直接拨打110。

来源:

编辑:申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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